基督的勝利(二) 改宗,抑或殉教?
- Simon Siu
- 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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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維勒皇帝 Severus ( AD222-235 在位)
謝維勒治國後期,從原本的寬容政策改走鎮壓路線,他判定基督教徒的「結社」為反社會活動,延續了奧古斯都嚴禁秘密結社的國策。然而他的行動只限於封鎖各地的教會,而且不知何時又讓人重新開放了。
德丘斯皇帝 Decius ( 249-251)的「非基督教徒身份證明書 Libellus」
基督教會向來標榜殉教者,然而根據教會的記錄,在五賢君時代一百多年間,只列出12名殉教者,因為那時鎮壓的對象只及於神職人員。
第一個將鎮壓範圍擴及一般信徒的是德丘斯皇帝。公元 250 年,德丘斯下令發行「非基督教徒身份證明書」,對象是全體羅馬公民權所有人。他表示,為要防禦北方蠻族與東方波斯,僅憑前線官兵是不夠的,需要全國國民作後援。基督教長期抹黑帝國是邪惡墮落的國度,很易變成內部的敵對勢力。
德丘斯命每個城鄉成立特別委員會,召集民眾,令其在委員面前參拜羅馬神像,焚燒香料,發誓自己不是基督教徒。事前事後無須查証,當場發放證書。
基督教徒為此大感動搖,分裂成兩派。一派認為應當堅持信仰至死;另一派則認為可順應政府要求領取證書,但仍暗中堅持信仰,當能得到上帝的寬恕。後者佔優勢, 因此出現大量棄宗改教現象,但仍有 1,000 多名拒絕改宗的殉教者。神職人員認定自己站在引導信徒的立場上,不能棄宗改教,因此在官方召見前紛紛逃亡。
一年後,蠻族大舉入侵,鎮壓政策擱置。不久,連皇帝本人也在作戰中陣亡了。
瓦雷力亞努斯皇帝 Valerian ( 253-260)
瓦雷力亞努斯於 253 即帝位,又恢復了鎮壓政策,但這時已非皇帝的個人想法,而是羅馬人對基督教徒(很多本身也是羅馬公民)經已忍無可忍。他們責備教徒在國難當前逃避公民義務;但教徒卻認為,基督的教義不允許他們承擔帝國的政務。
羅馬帝國與基督教的對立,不是宗教間的抗爭,而是不同文明引發的對立。
257 年,瓦雷力亞努斯公佈了一項法令:禁止基督教的一切儀式祭典和信徒集會。這項法令針對的仍是神職人員,不是一般信徒。違反法令者,政府得在未經控訴情形下逕行逮捕,判處流放及死刑。
有些高層神職人員因而受難,首都羅馬城的主教殉教;迦太基主教逃亡藏匿,但在得知總督將追究教會人員後出來自首,最後遭判處死刑。
翌年,瓦雷力亞努斯追加一度法令,引進沒收資產概念,作為處分教徒人身的政策。 這度法令還把對象擴大到平信徒,尤其是富有的信徒。帝國終於瞭解,阻斷教會的資金來源,有助於抑止教徒人口成長。
然而瓦雷力亞努斯的鎮壓基督教行動還是不得不中斷,因這時波斯王夏普爾 Shapsur 侵犯邊境。260 年帝國陷入了空前危難:皇帝成為波斯王的俘虜,日耳曼蠻族又大舉入侵!
基督教徒又享有 45 年的平穩日子,其間上台下台的皇帝就有六人,不過多數採取寬容政策。基督教徒依舊為羅馬社會帶來問題,但政府已無暇處理。
戴克里先皇帝 Diocletianus ( 284-305)的「絕對君主政治」
284 年,帝國皇位傳至戴克里先。他深知穩定的政治至為重要,而政治穩定,就是皇帝地位的穩定。官兵不能再認為皇帝與自己同樣是公民;要轉而認同他是高不可攀的至尊。「元首政治」由是轉向「絕對君主政治」。
絕對君主體制背後必須有“絕對神明”作後盾以維護權威。但希臘諸神權力分散,就算主神宙斯也無法行使絕對權力。反之,猶太教與基督教由於只有一神,所以有絕對權威。
戴克里先認為樹立絕對君權要先把桀敖不馴的基督教消除。這就是羅馬史上首次持續、堅決、有組織地鎮壓基督教政策的肇始。
戴克里先「大鎮壓」----- 第一道敕令成為「大鎮壓」政策源頭的第一道敕令,發佈於 303 年初,是戴克里先在位的第十九年。鎮壓政策非常有系統:
1. 所有教堂從地基起徹底破壞;
2. 嚴禁基督徒集會,包括彌撒、洗禮、婚禮、葬禮;
3. 聖經及一切有關書籍、彌撒所用器具、十字架、基督像等,皆予以沒收銷毁;
4. 基督教徒屬於上層社會者,以往於訊問時享有免拷問等特權,如今全數剝奪;5. 承認為基督教徒者,喪失在法 庭上自保的權利;6. 教會資產被沒收後付諸拍賣,拍賣所得分配給地方自治體或與基督教無關的職業公會;
7. 所有承認為基督教徒者,一律逐出公職之外。
皇帝派出軍隊監督執行以上規定,這等同向基督教宣戰!
其他地方不得而知,但在皇帝直接管治下的東方 (當時帝國由「四帝」分區管治),基督教徒做出激烈的抵抗。在東區首都 尼可美狄亞,一名教徒撕毀敕令,一邊繞著廣場跑步,一邊大喊基督將會獲勝。他立遭逮捕處死,成為第一個殉教者。之後,宮內發生了兩次火災,第二次甚至就在皇帝寢室的附近,至於是否惡意縱火就不得而知了。
經過嚴密的調查,發現宮內竟有許多基督徒,於是高階者皆被處死刑。
基督徒掀起了暴動,範圍擴及叙利亞。戴克里先的鎮壓毫不手軟,很快就消弭了暴動的擴散,軍方完全站在皇帝的一邊。他不久就公佈了第二道敕令,那是給各「縣」長官的指令。
第二道敕令的掃蕩對象是作為教會中樞的主教、祭司、助祭司等神職人員。各縣長官必須把這些人逮捕入獄。
不久,戴克里先又打落水狗般發佈第三道敕令,規定關在牢裡的神職人員必須舉行給羅馬諸神的祭獻儀式。接受這項規定的立即釋放,不接受的處死。結果只有 4 人被處死。
303 年底,他再頒佈第四道敕令。這道敕令最是不近人情!往昔 圖拉真 Trajan 皇帝訂定的政策,不接受匿名密告。如今只要傳聞某人是基督徒,該人就會遭當局追緝歸案逼供,並且要行祭獻儀式,拒絕者處死或強制勞動。
不過遭「大迫害」處死的人其實不多;據基督教會留下的記載,309 年解除禁令時的社會情况如下:
1. 大批教徒脫離牢獄與強制勞動生活回到家中。
2. 神職人員被釋放,回到往年職場。
3. 棄教者痛改前非,祈求重新被社區接納。
如果這些記載屬實,足以顯示:(一)被處死的人占總體少數,大多數(包括神職人員)只被送往牢獄或強制勞動;(二)許多人改宗棄教。
教會為 “棄教者回歸” 製訂程序,包括在冬天穿著粗衣,跪在人前苦苦哀求等一連串艱辛嚴苛的贖罪行為。不過也有許多人覺得根本不該原諒棄教的人。是否允許棄教者回歸,成了教會內部鷹派和鴿派的對立界線。
(資料來資:惡名昭彰的皇帝(作者:塩野七生;譯者:譚士晃)
賢君的世紀(作者:塩野七生;譯者:林韓菁)
迷途帝國(作者:塩野七生;譯者:鄭維欣)
基督的勝利(作者:塩野七生;譯者:鄭維欣)